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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务处工作职责

发布日期:2017年01月16日 作者:佚名 点击: 字体: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教务处工作职责

一、教务处在校长、分管副校长指导下开展工作。 

二、负责制定学校教学计划及本处工作计划,并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情况。 

三、负责做好学校常规管理工作,组织全校教师的教学研究。

四、负责审查各学科进度,检查教师的工作情况,包括检查教师教案、作业批改等工作。 

五、定期检查教学质量,包括统考命题、考试、考查、阅卷、成绩统计、质量分析。

六、管理学生学籍档案,安排总课表。 

七、做好教师业务档案的建立、健全及管理工作。

八、负责教学设备、图书资料的购置和管理,做好理化生实验室、图书室、阅览室的管理工作。 

九、做好各项教学报表的统计和上报工作。

十、做好教师和学生用书、各类报刊的订购、发放工作。 

十一、做好学校招生和考务工作。 

十二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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